王树海/院长
副教授,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文法系主任、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兼教务处处长、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等职务。
中国法学会会员,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国际就业实习工作委员会理事,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民法学会监事,辽宁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理事,锦州市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编教材2部,在国家级、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市级科研立项10余项。多次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民办教育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