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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走访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开展校企合作考察交流
日期: 2023-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2023年4月7日上午,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实习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并就助力我院法律系招生就业工作、开展校企合作达成高度共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陈浩、股权高级合伙人于劼、闫东、张旻之、訾群,我院院长助理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潘光辉、法律系主任助理兼教研室主任孙羽、法律系学生副主任郝飞、法律系专任教师孙旗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媛主持。

王树海一行首先参观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接待中心、办公区域、党建文化长廊、重大疑难案件解决中心等区域,了解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业务特色、规模定位及党建工作等情况。

签约仪式前双方就有关合作事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王树海主任介绍了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等基本情况。他表示,校企合作是学校发展的需要,也是律所发展的需要,今后双方应该加强合作,以此为契机深化交流、协同创新开创校企更广泛合作发展的局面,共同培养优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随后,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陈浩主任介绍了律所目前的发展历程、规模人数、特色优势、业务领域、现有专业部门。陈浩主任表示,与海华学院的共建合作,对于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都将给予极大的支持。在今后的合作中,盈科所将充分发挥作用,以专业培训、业务优势为基础实现对学校实践教学的支持。同时,也期待所内律师到学校参观交流,与老师学生建立更密切的联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会议最后,双方举行了实习就业基地及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签字及授牌仪式。我院正式聘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陈浩等五位律师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本次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和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实习就业基地与实践教学基地的设立,是完善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学院与律师事务所双向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本次共建基地活动,能进一步加深校企间的合作,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有效促进高校与律所之间的良性互动。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学校网址:http://www.lshh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