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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随春好,双向奔赴 ——初荷小社与海华小法的春天之约
日期: 2024-03-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法学不仅是“理论之学”,更是“实践之学”。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高校共建,丰富教师实务经验,3月20日下午院长助理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法律系教研室负责人王允泽及法律系“海华小法”全体成员前往庄河市人民法院与庄河市人民法院“初荷小社”全体成员开展座谈交流学习活动。

庄河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庄河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凡策带领法官和干警们为本次活动制定了周密的方案。本次交流活动分为参观法院和研讨交流两部分。

教师们进入法院后,庄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管秀乾带领大家参观了法院的立案大厅,为教师们认真讲解立案的相关程序和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随后管庭长又带领大家参观了法院的调解办公室并为教师们介绍了法院的调解案件办理情况。

参观结束后,大家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交流。院长助理兼法律系主任王树海在交流开始前强调,希望各位教师珍惜本次机会开展深入交流,从专业知识,实务经验以及学术课题等多方面展开讨论。随后各位老师与法院的法官围绕着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民商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几个方向展开了座谈交流。庄河市人民法院高凡策副院长以及法院的法官们也为教师们解答了一些实务中的问题。双方在学术课题研究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初步达成了几个方向的学术课题合作意向。

本次交流活动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法院与高校共建,也丰富了教师们的实务经验,更加强了青年教师与法院青年法官的联系,深化了双方之间的学术合作,激发了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全体师生将以此次座谈交流活动为契机,为持续深入推进法学专业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不断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学校网址:http://www.lshh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