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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芙,中共党员,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研究会第二、三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社会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律逻辑学证据学常务理事。2013年、2018年连续两届被任命为皇姑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2017年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百名优秀人民陪审员。主讲民事诉讼法学、物权法学、证据法学等10余门课程。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学校网址:http://www.lshhxy.edu.cn/